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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|以法为镜、以案为鉴

        【字号:      时间:2022-08-29      


               本网讯(通讯员 徐麟)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,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意识,提升办案质效与水平,8月25日下午,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“学《镜鉴》 鸣警钟 防风险”为主题,开展“以政治说办案、讲工作”警示案例学习研讨活动。院领导班子、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、全体员额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参加活动。
               研讨会上,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玲、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马赛、第六检察部主任代桂霞,依次围绕最高检《镜鉴》杂志刊载的错案启示、瑕疵案例和质量问题案件分析报告,领学相关典型案例、文章,并结合检察办案工作,分享学习心得。 
               在交流研讨环节,参会人员讨论热烈。大家一致认为《镜鉴》杂志直面、透析检察办案中的问题,警示深刻,发人深省。针对如何以法为镜、以案为鉴,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素能,减少办案差错,参会人员依次进行发言:
               员额检察官 李玲:检察官办案要有“100-1=0”的风险防控意识,坚决把守住检察办案工作中的每一道关口,明确案件质量内涵要求,既要不错也要不漏,坚持司法亲历性,切实履行好检察办案与监督职责。
               员额检察官 杨敏:作为基层一线检察官,我们要以案为鉴,加强自我修炼,重视能力不足、理念不新的问题,增强底线意识、标准意识,提升抗压能力,担当精神。
               员额检察官 毛欣:我们要始终拉紧案件质量这根弦不放松,加强学习,练好本领,提升专业素能;建立、实施老带新、传帮带机制,发挥好资深检察官的经验优势,帮助年轻检察官提升办案能力。
               检察官助理 谷思雨:作为检察官助理,也要强化“守门”职责和担当精神,不能关卡失守、一错再错,更不能担当不足,矛盾外交。办好案件,既要有专业能力做基础,也要有高度的责任心。
               检察官助理 谭玉芳:办理涉营商案件,定性要搞准,用好少捕慎诉慎押、认罪认罚从宽、合规试点改革等司法政策,重大疑难案件要坚持集思广益。
               书记员 苏兴品: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要有严防死守的精神,综合利用案件质量评查、流程监控、数据分析等管理手段,加强与检务督察监督工作的衔接和联动,当好检察办案质量和“质检员”和“分析员”。

               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 余俊:要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定力,正确对待外界因素的影响,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。

               党组成员 肖小霞:充分发挥“捕诉一体”优势,充分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、检察委员会、请示报告制度等内部机制的业务指导作用,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办理经得起考验。

               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 霍焰:避免和减少办案差错,还要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,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,部门负责人、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,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,切实形成监督威慑。

               最后,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周罡作总结点评。周罡检察长高度评价此次学习交流活动,认为活动组织精心、选材精心、准备精心、实施精心,对于做好检察业务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。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提升检察办案质效,周罡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。提高政治站位,把“从政治上看”落到检察履职全过程,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强化政治机关意识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二是强化依法办案、规范办案的意识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每一个案件,杜绝在程序上走形式,搞“程序空转”;要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联动,积极主动履职,纠正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”的不良心态;要严格落实检察官的办案亲历性,杜绝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。三是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。强化责任担当,狠抓责任落实,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审核把关职责;案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;充分利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检察委员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,为检察办案提供集体智库支撑。四是以案为鉴,加强学习,不断提升办案素能。打破“就案办案”思维,打造“亲历性”办案模式,优化办案团队建设,建立“传帮带”机制,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。